分析時間幾分鐘
分析精度ppm級
環境溫度15-30
濕度小于90
功能rohs鄰苯含量測試
天瑞儀器rohs2.0檢測儀產品詳細資料介紹,天瑞儀器rohs2.0檢測儀參數和報價請咨詢江蘇天瑞儀器股份有限公司業務部。rohs2.0所包含的四項領苯二甲酸有機物用XRF設備是無法測試儀,需要用到帶化學前處理的GCMS質譜儀或帶熱裂解的氣相分析儀才可以測試。天瑞儀器提供rohs2.0解決方案。
015年6月4日,歐盟公報(OJ)發布RoHS2.0修訂指令(EU)2015/863,正式將DEHP、DBP、BBP、DIBP列入附錄Ⅱ限制物質清單中,至此附錄Ⅱ共有十項強制管控物質。此修訂指令發布后,歐盟各成員國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批準和發布遵從該指令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定,相關規定應從2019年7月22日起實施。
針對附錄Ⅱ中的有機化合物(DEHP、DBP、BBP、DIBP、PBB和PBDE), 均需采用氣相色譜-質譜聯用法作為標準檢測方法。
儀器介紹
氣相色譜-質譜聯用儀GC-MS 6800
GC-MS 6800用于有機物的檢測,具有檢出限低,定性能力強,定量結果準確等特點,可有效地應用于RoHS 2.0中有機化合物的檢測。
RoHS適用行業
一、大型家用電器:
大型制冷器具、冰箱、冷凍箱、其它用于食品制冷、保鮮和儲存的大型器具等。
二、小型家用電器:
真空吸塵器、地毯清掃機、其它清潔器具、用于縫紉、編織及其它織物加工的器具等。
三、信息和通訊設備:
數據處理器、個人計算機、打印機、復印設備、電氣電子打字機、臺式和袖珍計算器等。
四、消費類產品:
收音機、電視機、錄象機、錄音機、高錄音機、功放機、音樂儀器、其他記錄或復制聲音、圖象的產品或設備。
五、照明設備:
熒光燈具(家用的照明設備除外)、直型熒光燈、緊湊型熒光燈、高亮度放電燈等。
六、電氣電子工具:
電鉆、電鋸、縫紉機,對木材、金屬或其它材料進行車削、銑、砂磨、研磨、鋸削、切割、剪切、鉆孔、沖孔、折疊、彎曲或
類似加工的設備等。

更準確的檢測結果是天瑞人堅持不懈的追求,同時天瑞人還時刻牢記為客戶提供更的服務。全新開發研制的EDX 9000正是秉承了這一理念。它不僅繼承了天瑞儀器EDX系列準確、快速、無損、直觀及環保特點,采用分析儀器行業的極速探測器技術(X-SDD)可將測試時間降低到1秒。同時EDX 9000還采用了天瑞儀器產品精密的定位系統,可實現圖像聯動控制,多點連續測試。新增加電動開發的樣品腔使操作更加方便,全新設計自動樣品平臺讓準確檢測得到保證。
性能優勢
快—1秒鐘出結果
采用行業的極速探測器技術——(X-SDD)分辨率至125eV
優勢:探測面積大(面積達25mm2)、單位時間內接受信息多、計數率高分辨率好,探測效率更高,探測信噪比更強,檢出限更低
采用行業的數字多道技術
優勢:有效提高輸出效率,實現超高計數率,保證采集有效計數率可達1000Wcps
采用大功率X光管及的準直濾光系統
優勢:激發效率更高
光閘系統
優勢:樣品更換無需關閉高壓,提高測試效率與測試精度
精密的定位系統
超高清晰工業攝像頭,更清晰的顯示測試點

RoHS指令要求于2006年7月1日起,禁止在歐盟市場銷售含有鉛、鎘、、六價鉻、多溴、多溴醚等六種有害物質的電子電氣設備。
RoHS2.0實際是RoHS指令的修正版,俗稱RoHS2.0
其主要內容如下:
1.將原先WEEE指令的附錄I和IA新增為RoHS的兩個附錄;
2.自2014年1月1日到2019年1月1日,逐步將設備和設備納入RoHS的管制范圍;
3.制造商需在產品上市銷售之前制訂EC符合性聲明并加貼CE標志,且在電子電氣產品上市之后,必須保留相關技術文件和EC符合性聲明至少十年;
4.如果附錄III中列舉的物質(如HBCDD、DEHP、BBP和DBP等)因使用對人體健康或環境造成無法承受的危害,則將依據REACH法規第69至72條的規定進行評估,進一步將此物質列入附錄IV的限用物質。

RoHS2.0與RoHS有什么區別?新標準增加哪幾種有害物質
2013年1月3日起,RoHS原指令2002/95/EC將會被廢除,歐盟各國必須于2013年1月2日前將新指令2011/65/EU(RoHS2.0)更新到當地法律。根據新指令的規定,從舊指令廢除之日起,CE標志所有管轄下產品都必須同時滿足低電壓(LVD)、電磁兼容(EMC)、能源相關產品(ErP)和RoHS2.0的指令要求,才能進入歐盟市場。
2011/65/EU(ROHS2.0)主要內容概括如下:
1.產品范圍闡明了指令管控范圍和相關定義,將管控產品范圍擴大至除豁免外的所有電子電氣設備:
—包括被2002/95/EC豁免的第8類產品設備、第9類產品設備;
—第11類產品:不被1~10類產品涵蓋的其他所有電子電氣設備,包括線纜及其它零部件。
2.限制物質
雖然并未增加新的限制物質,但選定4種有有害物質(HBCDD、DEHP、DBP和BBP)作為限制物質的候選。
3.CE標志要求
將電子電氣設備ROHS符合性納入CE標志要求。生產者在張貼CE標識時應確保產品符合ROHS并準備相應的聲明和技術文檔。
4.過渡期規定
為使新納入ROHS2.0管控產品的生產商有充分時間來符合指令要求,ROHS2.0為相關產品設定了管控過渡期。
ROHS2.0管控的設備包括:
1.利用電能工作且符合歐盟指令93/42/EEC療設備定義的設備;
2.利用電能工作且符合歐盟指令98/79/EC中體外設備定義的設備。
針對RoHS指令的修訂,歐盟RoHS2.0草案除提出將管控產品范圍擴大至所有電子電氣設備以外,更提出新增4種需“優先評估”使用的物質:
HBCDD六溴環十二烷
DEHP鄰苯二甲酸(2-己基)酯
DBP鄰苯二甲酸二丁酯
BBP鄰苯二甲酸丁芐酯
隨著電子電器產品中的有害物質所引發的健康及環境危害問題被廣泛關注,為限制其中特定有害物質的使用,歐盟率先頒布了RoHS指令(2002/95/EC),并于2007年6月1日進入正式實施階段,其后美國、中國、日本、韓國的RoHS指令也相繼頒布,相關環保法規的日趨嚴格和不斷完善,給電子電器產品的制造商、經銷商帶來了巨大的挑戰,電子電氣有害物質檢測已經成為一個硬性要求。
http://www.zxqc92003.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