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時間幾分鐘
分析精度ppm級
環境溫度15-30
濕度小于90
功能rohs鄰苯含量測試
天瑞儀器rohs2.0檢測儀產品詳細資料介紹,天瑞儀器rohs2.0檢測儀參數和報價請咨詢江蘇天瑞儀器股份有限公司業務部。rohs2.0所包含的四項領苯二甲酸有機物用XRF設備是無法測試儀,需要用到帶化學前處理的GCMS質譜儀或帶熱裂解的氣相分析儀才可以測試。天瑞儀器提供rohs2.0解決方案。
015年6月4日,歐盟公報(OJ)發布RoHS2.0修訂指令(EU)2015/863,正式將DEHP、DBP、BBP、DIBP列入附錄Ⅱ限制物質清單中,至此附錄Ⅱ共有十項強制管控物質。此修訂指令發布后,歐盟各成員國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批準和發布遵從該指令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定,相關規定應從2019年7月22日起實施。
針對附錄Ⅱ中的有機化合物(DEHP、DBP、BBP、DIBP、PBB和PBDE), 均需采用氣相色譜-質譜聯用法作為標準檢測方法。
儀器介紹
氣相色譜-質譜聯用儀GC-MS 6800
GC-MS 6800用于有機物的檢測,具有檢出限低,定性能力強,定量結果準確等特點,可有效地應用于RoHS 2.0中有機化合物的檢測。
RoHS適用行業
一、大型家用電器:
大型制冷器具、冰箱、冷凍箱、其它用于食品制冷、保鮮和儲存的大型器具等。
二、小型家用電器:
真空吸塵器、地毯清掃機、其它清潔器具、用于縫紉、編織及其它織物加工的器具等。
三、信息和通訊設備:
數據處理器、個人計算機、打印機、復印設備、電氣電子打字機、臺式和袖珍計算器等。
四、消費類產品:
收音機、電視機、錄象機、錄音機、高錄音機、功放機、音樂儀器、其他記錄或復制聲音、圖象的產品或設備。
五、照明設備:
熒光燈具(家用的照明設備除外)、直型熒光燈、緊湊型熒光燈、高亮度放電燈等。
六、電氣電子工具:
電鉆、電鋸、縫紉機,對木材、金屬或其它材料進行車削、銑、砂磨、研磨、鋸削、切割、剪切、鉆孔、沖孔、折疊、彎曲或
類似加工的設備等。

2015年6月4日,歐盟公報(OJ)發布RoHS2.0修訂指令(EU)2015/863,正式將DEHP、BBP、DBP、DIBP列入附錄II限制物質清單中,至此附錄II共有十項強制管控物質。
詳見下表:限制物質(質量分數)鉛(Pb)0.1%(Hg)0.1%鎘(Cd)0.01%六價鉻(CrVI)0.1%多溴(PBB)0.1%多溴醚(PBDE)0.1%鄰苯二甲酸二(2-己基)酯(DEHP)0.1%鄰苯二甲酸基丁酯(BBP)0.1%鄰苯二甲酸二丁基酯(DBP)0.1%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DIBP)0.1% 此修訂指令發布后,歐盟各成員國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將此指令轉為各國的法規并執行。且2019年7月22日起所有輸歐電子電器產品(除和設備)均需滿足該限制要求;2021年7月22日起,設備(包括體外設備)和設備(包括工業設備)也將納入該管控范圍。此外,已屬REACH附件XVII第51條鄰苯管控的玩具產品將不受此指令中DEHP、BBP、DBP的管控。
注:
一、新增的四種鄰苯二甲酸鹽管控的實施日期:考慮到企業滿足新的有害物質要求需要一定時間,所以(EU)2015/863中規定了相應的過渡期:所有電子電器產品(除設備和儀器)自2019年7月22日起需滿足新要求,設備和儀器自2021年7月22日起需滿足新要求。
二、RoHS指令變化解讀:
1.DEHP、BBP、DBP及DIBP的限值要求并不適用于在2019年7月22日之前在市場上出售的電纜或者用于電子電氣設備(EEE)的維修、重復使用及功能性更新亦或是性能升級改造的備用零配件,同時并不適用于在2021年7月22日之前在市場上出售的設備和設備。
2.DEHP、BBP及DBP的限值要求并不適用于那些已經受到歐盟法規907/2006(REACH)附錄XVII條目51條中對DEHP、BBP及DBP相關限制的玩具。
3.了之前RoHS2.0中的六溴環十二烷HBCDD,是由于歐委會認為該物質不屬于RoHS指令的規管范圍,且該物質已屬于《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的范疇;根據檢測機構大量測試數據顯示,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作為增塑劑在電子電氣產品中使用廣泛,可能存在于電線電纜、塑料、油漆油墨等各種材料中。聚氯乙烯材料(PVC)更是目前檢出含有鄰苯二甲酸酯的材料重災區,應該引起企業的高度關注。PVC材質目前仍然屬于材料界使用較廣泛的材質,更多企業因考慮到替換PVC材料的成本上升而沒有提前改善,按照近的RoHS鄰苯執行時間,企業雖然還有3年的時間來應對此次RoHS的改變,但是考慮到電子產品的供應鏈傳遞及工藝改進,這都將耗費一定的時間,部分企業可能會縮短對于供應商在產品均一材料中的限制使用的時間節點。提早改善工藝,尋找新型環保增塑劑作為替代物將成為應對RoHS的鄰苯二甲酸酯新要求的解決方案。

應用領域
1、工業領域:紡織,電子電器,塑膠,化妝品
2、食品安全:農殘留,香精香料,添加劑,包裝材料
3、環境保護:大氣,水質,土壤,固體廢棄物
4、生物醫:制廠,物檢測
5、石油化工:煉油廠,化工廠
6、公檢法系統:偵,物,物證
指令介紹
RoHS2.0是舊RoHS的升級版本。新RoHS和舊RoHS的差別。
舊RoHS為2002/95/EC指令 只有RoHS檢測 自愿性,買家要求
新RoHS為2011/65/EU指令 屬于CE認證的一部份 直接進入歐洲產品需要有RoHS2.0認證(CE-RoHS認證),新RoHS有RoHS檢測+RoHS認證(RoHS證書+RoHS測試報告)
新指令2011/65/EU(ROHS 2.0)以取代2002/95/EC 新指令將于20天后(即2011年7月21日)生效。(注意!此
新RoHS證書樣板2011/65/EU指令CE證書樣板
新RoHS證書樣板2011/65/EU指令CE證書樣板
處所指的"生效"是指RoHS2.0指令對各歐盟成員國從2011年7月21日開始生效,各成員國必須在2011年7月21日起到2013年1月2日的時間內完成把RoHS2.0指令轉換能各成員國內部法規的工作!而在2011年7月21日起到2013年1月2日這段轉換期,各企業仍只需遵守2002/95/EC指令。)
1、背景
2013年1月3日起指令2002/95/EC將會被廢除,盟國必須于2013年1月2日前將指令2011/65/EU更新到當地法律。 2011/65/EU 主要內容概括如下: 1.產品范圍 闡明了指令管控范圍和相關定義,將管控產品范圍擴大至除豁免外的所有電子電氣設備: — 包括被2002/95/EC 豁免的第8類產品設備、第9類產品設備; — 第11類產品:不被1~10類產品涵蓋的其他所有電子電氣設備,包括線纜及其它零部件。 2.限制物質 雖然并未增加新的限制物質,但選定4種有有害物質(DIBP、DEHP、DBP和BBP)作為限制物質的候選。 3.CE標志要求 將電子電氣設備ROHS符合性納入CE標志要求。生產者在張貼CE標識時應確保產品符合ROHS并準備相應的聲明和技術文檔。 4.過渡期規定 為使新納入ROHS 2.0管控產品的生產商有充分時間來符合指令要求,ROHS 2.0為相關產品設定了管控過渡期。
2起源
— 設備和設備及其零部件自2014年7月22日起應符合ROHS2.0; — 體外診斷設備及其零部件自2016年7月22日起應符合ROHS2.0; — 工業設備及其零部件自2019年7月22日起應符合ROHS2.0; — 其它新納入ROHS2.0管控的產品自2019年7月22日起應符合ROHS2.0; 5.豁免機制 采納現有豁免條款并針對和設備提出了20項新豁免,同時針對產品類別規定了不同的豁免長有效期: — 2002/95/EC原先管控的8大類產品和第11類產品的豁免有效期長為5年; — 而第8類和第9類產品豁免有效期長為7年。 6.增加市場監督條款 引入統一的產品符合性評估要求和市場監督機制。通過嚴格且統一的市場來減少市場不不符合產品的數量,從而有效地達成指令目標。 相關生產商應該深刻理解指令要求并及時采取應對措施,以確保產品符合ROHS2.0提出的新要求。
范圍
設備:ROHS 2.0與其它限用物質要求
● 2011年7月1日,ROHS 2.0(2011/65/EU)正式在歐盟公報上發布,并將于20天后正式生效。
● 相對原ROHS指令2002/95/EC,ROHS 2.0的變化在于其將包括設備在內的所有電子電氣產品納入管控范圍。
● 考慮到ROHS 2.0對設備提出的新要求,世界器械制造商G公司和P公司已開始對ROHS及其它限用物質展開排查和管控。
ROHS 2.0主要內容如下:
— 闡明了指令管控范圍和相關定義:
— 將及設備納入ROHS管控范圍;
— 增加第11類產品,即不被原先10類產品涵蓋的其他電子電氣設備;
— 雖然并未增加新的限制物質,但選定4種有有害物質(HBCCD、DEHP、DBP和BBP)作為限制物質的候選。 — 將電子電氣設備ROHS符合性納入CE標識要求。
ROHS 2.0管控的設備包括:
— 利用電能工作且符合歐盟指令93/42/EEC 療設備定義的設備;
— 利用電能工作且符合歐盟指令98/79/EC中體外設備定義的設備。

歐盟ROHS2.0新標準
歐盟公報(OJ)發布RoHS2.0修訂指令(EU)2015/863,歐盟RoHS2.0更新終于塵埃落定,由原來的六項管控物質:鉛(Pb)、(Hg)、鎘(Cd)、六價鉻(CrVI)、多溴(PBB)、多溴二苯醚(PBDE),變為十項管控物質,新增鄰苯二甲酸二(2-己基)酯(DEHP)、鄰苯二甲酸基丁酯(BBP)、鄰苯二甲酸二丁基酯(DBP)、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DIBP)(簡稱鄰苯4P),此前曾在ROHS2.0中被優先列為評估物質的六溴環十二烷(HBCCD)未被正式列入限制物質清單。該十項管控物質管控的均為0.1%和0.01%。
此修訂指令發布后,歐盟各成員國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將此指令轉為各國的法規并執行。且2019年7月22日起所有輸歐電子電器產品(除和設備)均需滿足該限制要求,;2021年7月22日起,設備(包括體外設備)和設備(包括工業設備)也將納入該管控范圍。此外,已屬REACH附件XVII第51條鄰苯管控的玩具產品將不受此指令中DEHP、BBP、DBP的管控。
指令
編輯歐盟議會及歐盟會于2003年2月13日在其《公報》上發布了《廢舊電子電氣設備指令》(簡稱《WEEE指令》)和《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簡稱《RoHS指令》)《RoHS指令》和《WEEE指令》規定納入有害物質限制管理和報廢回收管理的有類102種產品,前七類產品都是我國主要的出口電器產品。包括大型家用電器、小型家用電器、信息和通訊設備、消費類產品、照明設備、電器電子工具、玩具、休閑和運動設備、設備(被植入或被感染的產品除外)、監測和控制儀器、自動售機。2008年12月3日,歐盟發布了WEEE指令(2002/96/EC)和RoHS指令(2002/95/EC)的修訂提案。本次提案的目的是創造更好的法規環境,即簡單、易懂、有效和可執行的法規。RoHS指令修訂的主要內容有:
1.改變了法律用詞,澄清了指令的范圍和定義;
2.引入產品的CE標志以及EC合格聲明;
3.分階段將器械、控制和儀器納入到RoHS指令的范疇;限制的六種有害物質沒有變化,但四種物質——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DIBP)、鄰苯二甲酸(2-己基酯)(DEHP)、鄰苯二甲酸丁芐酯(BBP)和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要求進行優先評估,以便考察將來是否納入限制物質的范疇RoHS范圍:僅對于2006年7月1日起投放市場的新產品。包括家用的和光源。不應違反的關于安全和健康要求的指令或規定——VehicleELV,汽車指令;電池指令,91/157/EEC,93/86/EEC&98/101/EC不包括:器材或設備(WEEE指令第8,9類);在2006年7月1日前投放市場的維修備件;2006年7月1日前原先投放市場的再利用產品。
限制的有物質:·重金屬:歐洲新RoHS證書(RoHS2.0)–Lead鉛;–Mercury;–Cadmium鎘;–Chromium(VI)六價鉻.·某些溴化阻燃劑:多溴–Polybrominatedbiphenyls(PBB’s);多溴二苯醚–Polybrominateddiphenylethers(PBDE’s).指標是:·鎘:0.01%(100ppm);·鉛、
隨著電子電器產品中的有害物質所引發的健康及環境危害問題被廣泛關注,為限制其中特定有害物質的使用,歐盟率先頒布了RoHS指令(2002/95/EC),并于2007年6月1日進入正式實施階段,其后美國、中國、日本、韓國的RoHS指令也相繼頒布,相關環保法規的日趨嚴格和不斷完善,給電子電器產品的制造商、經銷商帶來了巨大的挑戰,電子電氣有害物質檢測已經成為一個硬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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